******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4月1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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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县梅渚镇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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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的4栋车间,公用、辅助及环保设施等依托现有,新建废气治理、危废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喷淋塔废水经絮凝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废水接管入梅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C车间生产造粒废气、真空烧网废气、D车间生产造粒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后,通过1套静电除油(电捕焦)+喷淋塔+干燥箱+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E车间生产造粒废气和注塑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通过1套静电除油(电捕焦)+喷淋塔+干燥箱+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E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噪声:按《报告书》要求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
固废:按分类收集、贮存,分质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