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水利局 |
地址******居委会左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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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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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郎溪县定埠东站工程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LXX-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8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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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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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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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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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0.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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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子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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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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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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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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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郎溪县定埠排涝站工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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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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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郎溪县定埠排涝站工程设计项目;2、巢湖市城区排涝泵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3、当涂县老牛湾泵站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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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负责人业绩:1、南京市溧水区三丫圩、章西圩、凌庄圩排涝站工程勘察设计;2、巢湖市城区排涝泵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3、童埠智慧泵站建设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4、当涂县老牛湾泵站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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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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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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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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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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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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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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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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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006、AS******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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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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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肥西县三十二联圩排涝站勘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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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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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肥西县三十二联圩排涝站勘测设计项目;2、慈湖河口泵站可研编制及全过程勘察设计;3、来安县烟陈排涝站工程及来安县罗圩排涝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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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负责人业绩:1、肥西县三十二联圩排涝站勘测设计项目;2、慈湖河口泵站可研编制及全过程勘察设计;3、来安县烟陈排涝站工程及来安县罗圩排涝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4、芜湖市峨溪河排涝新站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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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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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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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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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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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79.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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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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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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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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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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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南京市高淳区永宏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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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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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南京市高淳区永宏泵站工程勘察设计;2、西河泵站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3、铜陵市义安区万亩圩口排涝泵站(老洲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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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负责人业绩:1、南京市高淳区永宏泵站工程勘察设计;2、奉化区后张与王家汇泵站工程勘察设计;3、铜陵市义安区万亩圩口排涝泵站(老洲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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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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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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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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