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GSNC24027
受宁国******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网络竞价标的: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位于宁国市宁墩镇黄岗村柘林组、大柘坞组已被征127亩土地上的苗木资产,起始价等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
品种及数量 |
规格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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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万家水库项目已征收黄岗村柘林组、大柘坞组苗木资产处置 |
品种主要为:红叶石楠、桂花、银杏、乌桕、鸡爪槭、红枫等。 总数量:约10381株。 |
规格详见公告附件******人民政府万家水库项目已征收黄岗村柘林组、大柘坞组苗木资产处置明细表》。 |
653764元 |
30000元 |
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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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
1.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竞买申请。(申请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支付宝、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4)竞买承诺书(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5)竞买承诺书(原件);
(6)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管理局
******银行宁国支行
账 号:************012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银行交纳竞买******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采取“免申即退”:委托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转让协议》并由拍卖公司将相关材料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转让协议》等情形的,委托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间退还。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5:00时止(工作时间);
2.看样地点:宁国市宁墩镇黄岗村红星坞组、水坞组、黄坞组;
3.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李先生,联系电话:******。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人民政府万家水库项目已征收黄岗村柘林组、大柘坞组苗木资产处置 |
2024年12月10日9:00时至2024年12月11日9:00时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总金额3%的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账户。
2.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协议》,并按《转让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协议前,竞得人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人民币5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的,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委托人签订《转让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如重新网络竞价交易的,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交易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交易的成交总价低于原成交总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总差额部分。原竞得人拒绝补足总差价的,应承担委托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特别说明(以下条款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本场网络竞价会网络竞价交易公告的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及佣金。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因涉及评估至竞价交易成交期间可能存在苗木死亡或遗失等情况,故本次竞价标的以实物现场现状为准移交,具体数量、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多不退、少不补,拍卖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的完整性不提供品质保证,不提供售后服务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竞买人报价时应考虑数量或重量不足等一切风险,一旦成交,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委托人将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90日内将标的物移出标的场地,特殊情况需延期移出的,应当在规定移出时间前7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报请同意后,竞得人必须按延期要求时间将标的物移出,逾期未移出的,委托人将有权收回剩余标的物,并有权全额扣除竞得人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5.委托人负责向林业部门办理采伐所需的相关手续。竞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具体开挖、便道维修、周边关系协调、砍伐、包装、装卸、运输等相关事宜,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安全责任(包括砍伐安全、运输安全和人身安全责任等),以及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6.竞得人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开挖、砍伐,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应照价双倍赔偿。具体砍伐范围详见公告附件《黄岗村柘林组、大柘坞组苗木资产范围示意图》中红线范围内的苗木,具体品种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
7.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公告附件所有内容,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公告附件所有资料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9.其他事项详见《转让协议》约定。
十、******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服务,有意向者可到现场踏勘,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报价等事宜的,可到拍卖公司或电话咨询。
******街道迎宾路2002号;
联系电话:******,李先生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黄岗村柘林组、大柘坞组苗木资产处置明细表.doc
竞买承诺书.doc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
网络挂牌竞价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