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51号3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101室
成交金额:捌拾玖万元整(890000.00元)
评审报价:捌拾玖万元整(890000.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2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项目 服务范围:依据自然教育基地的设计原则,以认知、情感、行为为核心教育目标,编制一套自然教育基地的总体设计方案。通过对平坑管护站的改造设计,提供适宜青少年开展自然教育、科普活动等室内空间;对镇头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禀赋与特色、整体面貌等内容整体把握,保障户外活动安全的基础上,设计并实施生动形象、形式丰富,具有科普意义的自然教育径等设施。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50 日历天 服务标准:(1)依据自然教育基地的设计原则,要求遵循面向公众需求的多层次设计原则、以认知、情感、行为为核心教育目标的原则,通过对平坑管护站的设计修缮,提供适宜青少年开展自然教育、科普活动等室内空间,从而获得美好的自然认知体验,建立人与自然的深层联结。(2)依据《自然教育指南》《森林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 》《自然教育标识设置规范,对镇头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禀赋与特色、整体面貌等内容整体把握,保障户外活动安全的基础上,设计并实施生动形象、形式丰富,具有科普意义的自然教育径及营地设施。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文华(组长)、张友琴、丁宏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33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有限公司或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2#-105,联系电话:0563-******;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联系方式******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
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