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美丽公路建设(创建FA01青弋九华国家级旅游风景道)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泾县美丽公路建设(创建FA01青弋九华国家级旅游风景道)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2024DFWBZ01982/GN2024-01-729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0月8日
泾县美丽公路建设(创建FA01青弋九华国家级旅游风景道)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成员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叁拾万元整(******.00元)
质量:各阶段成果文件须满足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相关审查(审批)。
工期:130日历天。其中包括60个日历天内完成总体策划方案及工可批复;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4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王振华、蔡润泽
电 话:0551-******(******)、******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若投************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集团10******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地址:泾县财富南路东侧五里岗路北侧(原财富鑫城茶文化博物馆),联系电话:盛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9日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143732中标候选人公示_签章文件.pdf 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