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船舶拆解、维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4月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兼传真)
地 ******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船舶拆解、维修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县梅渚镇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建成后,形成可年拆解废旧钢质船舶100艘、维修船舶30艘的能力。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以及经隔油沉淀的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定期利用吸粪车抽出,运送至郎溪县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项目下料切割废气、喷砂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经设置于封闭维修间内的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经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型设备,合理布置引风机等高噪声源,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和4类区排放限值;周边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区标准。
固废:按照固废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分类收集、贮存,分质处置的原则,废油漆桶、废油等属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三、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备案文件等。
四、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