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本级党政机关定点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本级党政机关定点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龙川路5号
成交金额:95.00%
评审报价:95.00%
评审总得分:91.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城市本级党政机关定点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
在市本级党政机关的保留车辆之外,补充提供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 |
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投入运营相应车辆;具备保障公务出行条件。2.成交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措施……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期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宣城市采购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提纲中的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考核细则;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有效保障市本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出行,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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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金祥、陈秋月、高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管理局、******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0563-******、0563-301323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服务中心六楼
邮 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主任、刘工、谷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管理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