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
E************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XQ-******-000021-6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叶集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叶集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1-27 14:36:40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信息 第2次澄清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E************01 |
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
公开招标 |
318.5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1-23 17:23:02.0 |
主要修改内容 |
现就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E************)相关疑问作如下答疑澄清:
疑问:一、企业类似项目奖项(2分):“近 5 年内(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4分):“1、类似业绩:投标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类似业绩是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2、获奖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满分2分)。”本项目为市政道路类,建议修改为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类设计奖项。
回复:招标文件P36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中的“类似项目奖项”、“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中所述的“建筑设计成果奖”指的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奖项”,特此说明。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附件:
关于“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的答疑澄清.pdf
附件:
关于“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的答疑澄清.pdf